反对媒体垄断 落实新闻自由

October 31st, 2006

“反对媒体垄断”静坐和平请愿

日期:2006年11月3日 (星期五)

时间:7pm

地点:《星洲日报》八打灵再也总社前面;槟城中路办事处前;新山顺利花园报馆街。

任何疑问请联络:美盈 012-3808316 @ 国亮 012-46129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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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垄断可以保护偏见,垄断可以扩散偏见,而偏见比无知距离真相更远。”– 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教授

从福祺的部落格上看到这句话,很喜欢,就转载过来了。

上个星期出席了一个“官商垄断媒体;民间自主突围”的讲座。其中一个主讲人提出的其中一个疑问是这样的:“媒体,到底是民间声音的传递者,还是民间声音的筛选者?”我想,可能还可以有这么一个类似的问题:“媒体,究竟是新闻真相的报导者,还是新闻真相的筛选者?”

第一个问题,谈的是最近吵得很热闹的:垄断华文媒体 = 壮大华文媒体。而据说‘壮大华文媒体’,才能更有效地,让华社、民间的声音可以由下至上地传达到当权者的耳朵里。

那问题来了。

如果媒体是民间声音的传递者。那么6家报章百花齐放,可以搜集民间不同角度的意见和批评,不是能更好地传递更多的声音么?为什么偏要4家报章一把声音一种论调一个说法呢?如果因为只有统一声音才能对当权者形成压力,那么本来多元开放的人民意见就要被取舍选一了。那么选择标准是什么,选择权力在于谁,选择以外的都要变成谬论了吗?

第二个问题,谈的是新闻专业自由报导新闻真相的本质问题。

同样有问题。

如果媒体是新闻真相的报导者。那难道不是只有更多样的报章、更多元的报导,我们才能确保人民获得更客观的事实和真相吗?难道不是只有在报业间良性竞争存在的情况下,我们才能做到媒体的相互监督和制衡吗?报业垄断恰好就背道而驰,让报导单元,让竞争消弭。这时候我们还能渴望多元化多角度更客观的新闻自由么?

媒体垄断,对于一个正常的国家,对于一个理智的人民,本来就是要避而远之的状况。

“我从来不说谎,我只是不把我所知道的说出来”。如果你知道的是个人的隐私秘密,不说出来,那我们可能还可以相信你道德高尚;如果你知道的是整个国家行政机构的贪污滥权腐败,不说出来,那就等于放任一个国家沦落垮台,赌上的是全体人民的权益和福利。而媒体垄断的结果是:如果一家媒体不愿报导贪污,所有媒体不会报导贪污,最后造就的将是人民的无知,当权的腐败。如果那唯一的媒体只是不把真相说出来造成无知也就算了,更可怕的是把片面的真相广泛地报导以至造成假象,那就等于传播偏见了。允许一只手操纵着许多木偶,让木偶们随其意志行事,没有制衡没有监督,套句成语就是:只手遮天。

偏见比无知距离真相更远。让媒体成为民间声音、新闻真相的筛选者,最后终将让社会充斥偏见和无知,我们怎么还能苛求社会有理性有良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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